一、主办单位
锦州市体育局 北镇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北镇市教育局(体育局) 北镇市金翠集团
三、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 、北镇市公安局、北镇市旅游局、北镇市交通局、北镇市住建局、北镇市综合执法局、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镇市卫生局、北镇市电业局、北镇市团市委、北镇市旅游传媒中心、北镇市广播电视台、北镇市报社。
四、竞赛项目、日期、地点
(一)比赛项目:
1、男、女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2、男、女10公里健身跑;(10公里)
3、男、女4.2公里迷你马拉松;(4.2公里)
(二)比赛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8:00
(三)比赛地点:辽宁省北镇市古城、医巫闾山风景区
五、比赛路线
(一)半程马拉松
起点::北镇庙南门→一中南路东行→政府东路北行→公安局东路东行→南关交通岗东行→老交警队北行→老防疫站西行→方圆广场西行→百货大楼西行→西转盘西行→北镇庙北路西行→闾山山门→返回→北镇庙北路东行→西转盘南行→西南环路西行→公安局交通岗南行→政府南路西行→一中北路北行 →北镇庙南门(终点)全程21.0975公里。
(二)10公里健身跑
起点:北镇庙南门→一中南路东行→政府东路北行→公安局东路东行→南关交通岗东行→老交警队北行→老防疫站西行→方圆广场西行 →百货大楼西行→西转盘南行→西南环路西行→公安局交通岗南行→政府南路西行→一中北路北行 →北镇庙南门(终点)全程10公里。
(三)迷你马拉松;(4.2公里)
起点:北镇庙南门→一中南路东行→政府东路北行→公安局东路东行→南关交通岗东行→老交警队(终点)
六、竞赛方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2014-2015)》执行;
(二)计时方法:采用一次性感应计时芯片,凡是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佩戴大会规定的计时芯片。组委会为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一次性计时芯片将在赛前运动员领取参赛物品时免费发放,赛后不再收回。
(三)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赛会统一编发;
(四)参赛选手须于5月28日(比赛日)上午7:00前到比赛起点-北镇庙南门,按指定位置进行检录,8:00准时起跑。
(五)比赛检录: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 运动员需在胸前、背后佩戴两块完整的号码布在指定的检录区进行检录。
(六)起跑顺序:按半程马拉松、10公里健身跑、迷你马拉松赛顺序起跑,各项目间隔10米距离。迷你马拉松出发顺序由赛会统一安排。
(七)关门距离和时间:(以起跑枪声时间计算)
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运动员须立即停止比赛,取下胸前号码布,退出赛道,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可搭乘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终点处。赛会规定比赛时间为3小时,设3个关门站:第一关门站在5公里处,关门时间9时00分(出发后1小时);第二关门站在10公里处,关门时间9时45分(出发后1小时45分)。第三关门站在终点21.0975公里处,关门时间11时00分(出发后3小时)。
(八) 有关赛会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参赛须知》。
(九) 比赛采用一枪发令,各项目同时起跑。
(十) 组委会将对起点、部分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代跑的;
2、运动员携带他人(包括男运动员携带女运动员)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的;
3、不按规定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起跑点起跑的;
4、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的;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项目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8、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9、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的两块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10、私自伪造号码布,多人交替替跑的;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12、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的。
七、参加方法
(一)年龄规定
1、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8周岁以上(1998年当年出生)。报名人数限3000人,额满为止。
2、10公里健身跑项目年龄限16周岁以上(2000年当年出生),10公里健身跑报名人数限1000人,额满为止。
3、迷你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3周岁以上(2003年当年出生),13岁以下儿童持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至少一位家长)共同报名参加。家长须持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报名人数限1000人,额满为止。
4、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军官证有效证件的实际年龄须符合2016北镇市《金翠杯》御路半程马拉松赛竞赛规程的参赛年龄要求。
(二)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参赛项目。
特别声明: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事先填写参赛声明)。组委会要求参赛者必须到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市级以上)。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近期身体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报名方法
1、参赛者以个人或团体报名,每人必须填写个人报名表。报名时须交验由参赛运动员本人签 署“参赛声明”的报名表。代表单位参赛的报名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2、10公里健身跑和迷你马拉松的团体报名表须男、女分开填写,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参赛。
(四)报名日期、收费标准
1、现场报名:4月7日-5月10日
地点:北镇市翠林津精品酒店
电话:0416-6466666
手机:13897866977
2、锦州报名处:锦州市太和区典逸新洲4--116,“吃茶去”
电话:3518888
手机:15704230271
①参赛者,半程马拉松每人报名费80元人民币;10公 里健身跑、迷你马拉松每人报名费30元人民币。
②5月10日以后报名大会不予接收,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报名后不参赛者,不退还其报名费。
2、网上报名:4月7日-5月10日 网址:www.bzmls.org/
(五) 报名人数:半程马拉松3000人、10公里健身跑1000人、迷你马拉松1000人,额满为止。
(六) 参赛物品领取
1、参赛运动员须于2016年5月25日9时—27日17时到北镇市翠林津精品酒店地领取相关物品。
2、运动员领取物品时,须提供本人签字的《参赛声明》及有效身份证件。
3、参加半程马拉松、10公里健身跑、迷你马拉松的比赛运动员,需领取参赛T恤、盛衣包、号码布、一次性计时芯片(迷你马拉松运动员不领取)、参赛纪念手册、参赛指南。
4、团体报名于5月26日8:30至17:00领取;
5、逾期未领取物品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补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半程马拉松比赛男、女分别录取奖励前80名。其中前三名颁发奖杯;第1名至第8名发给奖牌、纪念牌。
1、名次奖金: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男子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600 | 500 |
女子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600 | 500 |
2、从第9名至20名的男、女运动员均获得奖金300元人民币;
3、从第21名至40名的男、女运动员均获得奖金200元人民币;
4、从第41名至80名的男、女运动员均获得奖金100元人民币;
5、纪念奖:半程马拉松赛男、女运动员按大会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者均发给纪念牌、运动毛巾。
(二) 、10公里健身跑比赛男、女选手分别录取奖励前8名。
1、名次奖金: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男子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200 | 100 |
女子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200 | 100 |
2、纪念奖:10公里健身跑男、女运动员按大会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者均发给纪念牌、运动毛巾。
(三)迷你马拉松不计名次,凡按大会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者均发给纪念牌、运动毛巾。
九、报到日期
各地区运动员于5月25-27日报到;
十、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组委会将为比赛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裁判长、主裁判和裁判员。
十一、经费
(一)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伤病医疗费由参赛单位和个人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北镇市“金翠杯”御路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