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滨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
滨州高新区龙江湿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滨州高新区龙江湿地管委会
滨州高新区体育产业园
滨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滨州高新区龙江湿地汽摩中心
滨州长跑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上午9:00 ,山东滨州高新区龙江湿地汽摩中心赛车场。
五、竞赛项目
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10公里跑,5公里跑。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截至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6日上午8:00至12月16日17:00(每项目人数不超过1000人)。
1.现场报名:滨州高新区龙江湿地汽摩中心东侧成统楼。
2.网上报名:QQ2093915035,支付宝账号18265790800,在网上支付成功后,截图发QQ证明。
电话:0543-3160035,18265790800,15553380806,15965405779。
(二)报名办法
本次比赛接受团体和个人报名。所有报名者须阅读并同意《竞赛规程》、《比赛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所列报名信息并签字和印指纹,待支付成功报名费用后,即完成报名流程。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者报名情况及赛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参赛信息,报名成功且在开赛前放弃比赛,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三)报名费
1.中国籍报名者(含港、澳、台)半程马拉松每人50元人民币;10公里跑每人30元人民币,5公里跑每人20元人民币。
2.外国籍报名者:参照国内报名标准。
(四)参赛要求
1.年龄要求:
(1)参加比赛的选手满18周岁(1997年12月19日以前出生)的可以自行报名;
(2) 18岁以下报名参赛选手,只得参加10公里和5公里跑,组委会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免责声明,同时需由监护人陪同方可参赛。
(3)参加半程马拉松比赛的运动员需年满18周岁(1997年12月19日以前出生),赛前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格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或者有之前半程以上马拉松比赛完赛证明。
2.马拉松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自行确定是否可以参加比赛。
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参加本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内患过感冒者;
(7)从未跑过20公里或以上距离者(或走跑交替);
(8)其他不适合参加比赛者(如孕妇、赛前疲劳者、过度饮酒者等)。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自行承担责任。参赛选手交通、食宿、比赛期间伤病医疗费等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田径联合会最新竞赛规则和中国田径协会竞赛规则。
(二)途中盖章服务:组委会在比赛途中设置1个中途盖章点,如参赛者缺少途中章印则取消比赛成绩。
(三)关门点和时间限制: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进行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到后,相应路段恢复正常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者应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的参赛者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
关门时间:(以发令枪声为准):比赛开始后3小时。
注:如发生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运动员需服从指挥。
(四)本届比赛在终点现场公布个人成绩,按照名次排序,不为选手提供个人计时服务,参赛选手确需参赛成绩的,可自行佩戴计时工具。
(五)有关比赛的具体要求、安排及实时动态,可关注组委会微信。
八、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
根据计时成绩录取男、女第1至第8名运动员,并分别获得相应奖金,前三名颁发奖杯、现场设置颁奖典礼。
具体奖金设置(男、女组相同):
男子组:半程马拉松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至第十名300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200元,第二十一至六十名100元。
报名人数不足800人时奖金将进行适当调整。
女子组:半程马拉松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至第十名300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200元,第二十一至四十名100元。
报名人数不足400人时奖金将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计算方式为人民币。
(二)10公里:
男女各奖励前10名,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十名100元。
(三)5公里:
男女各奖励前5名,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至五名100元。奖金合计800元。
备注:
1.凡报名参加比赛者赛前均发号码布,各选手不得更换或者丢失,负责取消个人比赛成绩。
2.在关门时间内跑完的所有选手,完成比赛后凭盖章号码布到组委会纪念品发放处领取纪念奖牌和纪念证书。
3.报名参赛队员于12月18日下午5:00前前往龙江湿地汽摩中心赛场领取比赛包,同时上交免责声明。半程马拉松运动员还需上交之前完赛证书或体检报告。
九、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中途计时点进行录像监控,对出现违反以下比赛规定的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个人资料录入报名识别系统,两年内不准参加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比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赛。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个号码参加比赛的(包括男运动员携带女运动员号码布);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报名项目区起跑的;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6、未沿规定路线跑完各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
8、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
9、未按规定携带自己的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10、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号码布,多人交替替跑的;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12、出现不文明行为者(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3、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国际田联和中国田径协会的有关规定,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不在现场发放,获奖者名单将公布一周,如无疑义,获奖选手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领奖有效期为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后30个工作日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十、比赛将根据国家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规程执行。
十一、保险
本次比赛主办单位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山东滨州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